現在位置:對抗紅單網站 > 對抗寶典 > 如何避免紅單

雖然惡警充斥,紅單氾濫!實務上,還是有一些可以避免接到紅單的技巧!
本文內容有著作權,請勿侵權 (詳閱關於我們中的 "條款與聲明")。

如何避免紅單

避免紅單最基本的要項就是遵守交通規則,可是人總有疏忽的時候,因此我們要替您仔細分析 ,如何善用一些技巧來防止萬一的疏忽。

一、五個必要 (DO) 與五個不要 (DON'T):

DO-1. 開車要專心,要盡量往前看、看得越遠越好,既可以提前察覺有否測速或有否員警守株待兔,更是安全駕駛的第一課。
DON'T-1: 在路上只有您一部車時不要超速過多,尤其是夜間視線不好,不易察覺超速拍照警告標誌,也不易看到前有員警站崗。若路上有 一群速度相近的車,您不要搶在第一部,讓別人在前面當您的斥候吧!

DO-2. 在高速公路若有飆車的傢伙,保持距離跟在他後面,若有超速欄停,他會是第一位被逮,而且你也會提前獲知警訊。
DON'T-2: 在車流中不要輕易竄出離開,若是您忽左忽右要逃離車流,那您就是在開口向警察討紅單。

DO-3. 行經高架橋或樹林之前把眼睛睜亮一點,問問自己,您若是一位警察時,您喜歡躲在哪裡?
DON'T-3: 不要以為每一部警察車都會打亮車頂的閃燈,常常有偽裝成普通車輛的警察車。

DO-4. 在晚上,盡可能去記憶警察車的頭燈樣式,尤其在晚上,有車跟著您時,要注意是否就是一部警車在注意您,等您違規。
DON'T-4: 切勿忽略好像在路邊休息的各式車輛,許多地段是一部警車佯裝普通車輛在測速,而不遠處就有一部警車在等著逮您開單。

DO-5. 開車到不熟悉的地方,特別要注意速限的變換,有必要時就踩個煞車降低速度,警察最喜歡對異地來的駕駛人開單了,因為他 們對抗紅單的困難度較大。
DON'T-5: 不要去買會吸引警察注意的車,比如野馬 (Mustangs)、潛艇快鑑 (Corvettes) 或奇行怪狀的跑車,顏色也是一樣,一部黃色的 BMW-3 (好比在說:開單給我!) 以及紅色的 Honda Prelude (好比在說:逮我吧!),駕駛人接到紅單的機會一定比別人多。買一部四門房車、跑得快、馬力大但不 騷包的車如 Nissan Maxima、Taurus SHO、Volvo T5 等會大大的提高您的駕駛樂趣並減少接到紅單。

二、了解交通警察的習慣:

國道交通警察與地方交通警察的用車雖然在品質上大不相同,但是標準配備的警車都可以一目了然,可是若經改裝,就是他們的車頂 沒有藍白紅色閃光的排燈,稍為用心一點不難得出一些結論。例如:

1. 政府採購的警車很少用某些牌子的車。
2. 偽裝過的警車,為了防止高速追逐可能翻覆會加強某些安全配備 (例如使用合金鋼圈、使用寬幅輪胎或剝除鋼圈蓋等)。
3. 偽裝過的警車無線電天線比常人多。
4. 惡劣天氣時出奇乾淨的車。
5. 無年份太老的車,因為必經汰舊換新。
6. 在前檔與後檔有可疑的紅燈。
7. 車內前後座之間好像有玻璃間隔。

此外,設想您本身如果也是一位交通警察的話,您會如何躲在何處,如何採證,每一個地方都會有一些有如陷阱的路口或路段, 這些交通警察會不知道嗎,所以到了陷阱路口或路段,都要特別小心。

三、去找一部好的測速雷達感應器吧:

台灣的立法院在2005年12月初二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,明定裝用測速雷達感應器不罰,也不再沒收; 以科學儀器取得汽車駕駛人違規資料證據應為定置式,並定期於網站公布設置地點,目前已經三讀通過並於2006年公佈實施。

早先在 "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" 之中第 40 條明訂有關於 radar detector 的使用罰則; "汽車駕駛人,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 高時速,或低於最低之規定時速或裝置用測速雷達感應器,處 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之罰款,感應器沒入之,若雷達感應器歸屬 於汽車所有人,並吊處牌照一個月" 罰則和超速行為一樣重,說起來可謂相當嚴厲,因為交通管理單位將測速雷達感應器視為逃避 執法的工具。

但多年來不滿裝用測速雷達感應器遭取締的駕駛人,抗議聲浪不斷,還有多位民代亦出面召開公聽會,認為測速雷達感應器可協助駕 駛人「辨識路況」,應促使早日合法化,不再取締;蓋因有關單位認為,測速雷達感應器未被公告為違禁品,也沒有禁止廠商製造販 售,卻限制不得裝用,這項管制一直遭到質疑;加上市售的衛星定位導航系統提供類似功能,且執法單位多已在測速照相桿前方加設 警示標誌,提醒駕駛人前方有測速桿,確與感應器的功能相近。

因此,交通部初步同意在駕駛人非利用感應器逃避執法情況,僅「裝置」感應器可以不罰;一旦被捉到超速,又被發現使用感應器 ,才要加重處罰。不過,警政署方面仍極力爭取修法使雷達測速感應器全面合法。

目前國外如美國加拿大日本等,測速雷達感應器被認定是合法的科技產品,用以來達到 "安全煞車距離" ,以免因為 突然見到警車或各種測速系統時駕駛人緊急煞車造成追撞的危險。

有關測速雷達感應器的原理我們就不在這裡詳述,那麼去裝一個好的測速雷達感應器,它不但合法而且又是減少被開紅單的利器。

四、遭警欄停如何應付:

不管您是超速或其他違規被警欄停,最好的應對措施就是停下車來接受盤查,方式是先打方向燈準備靠右停車,讓警察先 知道您遵照指示的友善好意,然後在安全的情況下靠在路側停好汽車。

千萬不要嘗試逃逸,就是您有一部超快的跑車 也不要輕易挑釁,原因是除了警車多有改裝增強馬力以便追緝以外,您就是暫時躲得掉一部警車,也難對付下一個路口 的一群警車,何況員警也可以抄下車牌逕行舉發,您會多出幾張紅單讓荷包嚴重失血。

好了!你已經停下車子來準備接受盤查,接下來就應該馬上跟警察解釋為什麼會超速,或者請他可憐你不要開單嗎?

以下是幾個廣泛應用於美國與加拿大,接受警方盤查的注意要項,國情雖然不同,但是一些安全上的考量基準是一樣的, 在台灣一樣好用,您可以用來參考:

1. 確定車上的乘客安靜、不要互相怪東怪西、不要劈頭就承認什麼、更也不要製造噪音。

2. 坐在駕駛座上,等著警察過來問話,取下太陽眼鏡,然後搖下車窗,把您的雙手放在駕駛盤上讓警察可以看得到。

3. 被要求取出駕照行照時,告訴警察您是放在哪裡,然後慢慢取出,千萬不要馬上就伸手去手套箱內取物,這會被當成是去取 武器,警察不可能知道您是善良的百姓或是惡徒,他自己的安全考量永遠佔在第一位,因此讓他覺得安全與受到尊重,將有利於 輕易的就放你走。

4. 一般來說,在繁忙的交通路段,警察不會要求您下車去看他所拍的照片或測速紀錄,以防止您被其他的汽車撞上而需背負責任 ,但您若堅持要看舉發證據,請也同時對那科學儀器看上一眼,然後記下型號。

5. 為了保護您的新台幣,台灣的警察,對他客氣一點有時候或許會有用,但多半因為上級或業績的壓力,軟硬都不吃。

6. 好話說盡之後,他假如還是堅持要開單,哪您就不必再多解釋、不必與之爭吵、也不必承認違規,記住保持閉口不再說一句話, 更不必裝內行當場表示會去法院異議。

這個理由很重要,因為警察聽過民眾有太多奇奇怪怪的理由來逃避一張紅單了,千萬別想 跟警察攀交情放您一馬,不再跟他廢話是不要讓他記起您,您不就是準備會去法院異議嗎?

警察每天開的紅單太多了,他若記不得你,他不出庭作證的機會就大增,您勝利的機會就更大;他若是出庭,距離開單的日期至少 都會有100天以上,他因為對您沒有印象更不敢亂講,千萬牢牢記住這個策略,只要為維持適度的禮貌就可以,扭扭捏捏或太過於 作做,都只有加深他對您的印象。就讓他把您當成一位「肉腳」和「傻瓜」都可以,再重複一次,切勿當場表示要去法院異議。


7. 在紅單上面簽名,這個簽名與認罪無關,您就是不簽、不接受紅單的話,舉發照樣成立,簽名只表示您知道這件被舉發的事情而已, 拿回紅單正可以仔細研究他們在行政上有哪些疏失,有所不服就到法院去講。

在台灣,駕駛人違規,除了酒駕之外不算觸犯刑法,不必像國外一個小違規都必須去見法官,讓法官裁處如何處罰,因此在台灣被警 欄停時的對話不太可能作為呈堂供證,但是一些錯誤的對話,很可能會作為警察加深開單決心的催化劑。

例如警察問您:「這位先生,您知道超速了嗎?」或這問您:「到底您剛剛開車的時速是多少?」
您只需說:「很對不起,隊長 (儘管他只是一毛二 這樣叫他準沒錯),我不確定剛剛的時速是多少!」

但是如果您硬是要答:「我剛剛的時速120 ,只是為了要超過那部卡車!」那就正中警察的下懷了!

有時候警察也會顧弄玄虛,跨大其詞,例如:「您剛剛開的時速有140吧?我為了追您不得不一直加速。」如果您回答:「沒有吧? 我剛剛最多開120。」對了,其實您剛剛的速度也只有120,還是超速啊!千萬不要掉進這些刁鑽警察的陷阱,您只要回答說: 「隊長,您弄錯了吧?我沒有開那麼快啊」就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