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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違規新聞] 官網錯了 紅線停車判免罰 查詢系統漏列 法官認市民已合理查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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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簡述】

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網站設有「禁停紅黃線圖籍管理系統」,供民眾查詢住家附近紅黃線是否為政 府劃設,可否臨時停車,男子魏先生查詢後,確認平日停放機車的社子街一號前雖劃紅線,但不在該 系統公告範圍內,因此放心停車,沒想到卻被罰六百元,他不服向士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。

法官調查後發現,魏男今年四月五日被開罰單,交工處五月十四日才將該路段補登錄在該系統上,因 此,法官認為該系統是民眾辨別紅黃線是否依法劃設的唯一管道,既然魏男已事先查詢後才停車,已 盡合理查證,非故意違規,因此異議有理判魏免罰。

【新聞評論】

對予這個案件此,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長表示尊重判決,但是他又說,紅黃線的劃設「應以現場劃 設為主」,因該系統的比例尺可能會有誤差,「這是先天上難以克服的問題」,且登錄時間也會有三 天的誤差,若民眾有疑慮,可電洽交工處(02-27599741)確認。

今年四月五日上午,魏某將機車停在劃紅線的社子街一號前,遭警方以違規紅線停車為由開罰六百 元。魏收到罰單後非常不滿,因他事前曾到「禁停紅黃線圖籍管理系統」 (網址:http://163.29.251.188/taipei/)查詢過該路段,證實雖劃紅線,但不在該系統登錄範圍 內,他才停車。

魏某向法官表示,他多年來都停同一個地方,當時未劃紅線,後來社子街進行水溝整建工程,新劃的 紅線比舊有的紅線延長三倍,長達二十公尺,他認為不合常態而上網查詢,沒想到他信任查詢資料卻 因此被罰。政府劃設禁停紅線竟然可以像主管所說的 "比例尺可能會有誤差" 差到長達二十公尺,實 在難以讓人信服,表示施工的品質與系統管控實在惡劣,竟然還說紅黃線的劃設「應以現場劃設為主 」,那麼,我們不禁要懷疑,所謂「禁停紅黃線圖籍管理系統」只是浪費公帑,作為邀功讓上級驗收 交差用的嗎?

還有,魏某曾先向警方申訴,當時警方已知道該系統漏建社子街一號前紅線的資料,卻只回覆魏男會 補建,而交工處也確實在事後補建,但是就像我們常說的 "警方球員兼裁判",警方還是不認錯駁回魏 某的申訴,逼得他只有向法院提出異議,結果法官明察秋毫,因此裁定魏免罰,但是民眾費時曠日所 受的損失,如何責令相關單位來給予救濟?



[烏龍新聞] 龜速測破百 測速桿拍140張問題罰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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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簡述】

新竹縣關西鎮民眾反映,省道台三線牛欄河路段一支超速照相桿,疑故障亂拍照,時速低於六十公里 仍被拍,警局交通隊昨派員到場檢測並將儀器送檢,交通隊副隊長徐棻表示,已接獲該路段超速罰單 民眾可暫時不要繳,等檢驗結果出爐後,再決定如何處置。

關西鎮仁安里里長表示,累計到九月份共有三十幾人投訴,超過一百四十張問題超速罰單,甚至有人 一連接到七張,之前民眾申訴,交通隊都回覆:「器材正常,請依規定繳罰款。」直到警察局局長黃 宗仁半個月前參加治安座談會時,民眾強烈反彈,黃才允諾派員檢測。

【新聞評論】

這些是關西居民的心聲:「我的車又不是法拉利,怎麼可能剛出門才短短20公尺就加速到80公里」、 「我又不是賽車手,減速轉彎入小巷時速怎麼可能98公里」。位在新竹縣關西鎮台3線南下57.5公里處 的測速照相桿開罰張數居竹縣之冠。

住在這支照相桿附近不少民眾收到離譜超速罰單,有人甚至一連收到7張,居民們昨天趁交通隊測 試時齊聚抗議,並當場捉到測速桿「凸槌」。

還是那個樣子,當初有人懷疑測速器不准時,主管機關就不會馬上警覺到機器有問題, 老是以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的口氣:「器材正常,請依規定繳罰款。」現在經過實地測試後, 當初說這話,出具這公文的人,如何自圓其說?

民眾實在有夠可憐,對抗這些科學儀器竟然這麼難,一個沒有定期檢驗的儀器,變成一個撈錢的工具, 有多少民眾的冤枉錢,因為資訊太少,不知如何對抗而繳掉了哪,夭壽啊!當地里民知道那機器有問 題可以緩繳罰款,可是外地來的遊客,若也被亂開紅單舉發超速,要如何來通知他們暫時不要繳,說 明可以等檢驗結果出爐後,再決定如何處置呢?



[違規新聞] 警亂開單 口出惡語罵「囉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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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簡述】

台中縣一名徐姓果農日前第一次駕車上高速公路,在收費站前臨時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,被國道警察 攔下開單,他向警員求情,警員竟嫌他囉嗦加開駕照過期罰單,但他駕照根本未過期,警員後來才修 改,態度惡劣,他憤而向《蘋果》投訴;警方表示,警員依法取締,並無不當,至於疏失及態度不佳 ,會依規定懲處。

【新聞評論】

欺善怕惡是員警最為人詬病的一點,向警求情免開罰單是一般人的通性,因為大家都會設法能省一點錢, 但是警察當時卻說再囉嗦就要加罰駕照過期,且真的開單之後才劃去,就是濫用公權力來威嚇老百姓的最佳寫照, 難道駕照過期無憑無據說罰就罰,這不是又一個惡警察的故事嗎?不管警方如何依規定懲處疏失及態度不佳的員警, 對這個鄉下人來說,他往後一輩子都不會對員警心存感激,只有一肚子的恨! 。



[異議新聞] 北市從寬認定 罰單申訴有理就免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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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簡述】

台北市每年約有十二萬件罰單提出申訴,今年一到八月已一萬七千多件過關;由於市長指示對有 爭議的罰單從寬認定,以減少民怨,因而只要有證據、有道理,交通事件裁決所都會從寬認定,特別是 第一次申訴。

據了解,議員選民服務項目之一就是銷單,在前副市長金溥聰揚言公開議員關說名單後,府會關係決裂 ,銷單成絕響,取而代之的是專案申訴。只要在申訴委託書上蓋有某議員幾個大字,對處於模糊地帶的 違規事實,一律從寬認定。

裁決所所長說,一般來說不是酒駕、闖紅燈、超速等重大違規,第一次申訴幾乎都能成功。但對習慣性的 申訴人,則必須斟酌實際情形。他說,透過網路申訴每個月都超過兩百件,申訴若不成功,還可以向 法院聲請異議,約有兩成的案例都獲改裁或撤銷。

申訴成功最多案例包括: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,現場卻未見相關標誌;在私有地上被開違規停車 罰單、員警筆誤或照片牌照與罰單不符等。另外,機車未停放在格線內的違規停車,以「機車遭人隨意 挪移」來申訴成功率也很高,但通常以申訴一次為限,否則就要有照片為證。執法單位為免爭議,停車 格線外的第一輛機車,原則上不開單處分。

較特殊的申訴成功案例是因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。裁決所曾經受理一個案子,車主收到未繫安全帶的 罰單,申訴理由是胸腔開刀不適,事後檢具醫師證明,結果免罰。另一名車主被開超速照相罰單, 申訴理由是因為趕著見病危親人,且檢附訃聞,裁決所考量人情,比對時間後,決定免罰。

【新聞評論】

台北市政府發布這條新聞的同時,就是市議員厲耿被人揭發要求交通大隊消除她2萬元左右的汽車罰單當天, 以轉移大家的注意力,否則以前為何不擇時發佈?因此動機十分可疑!

這條新聞內有一句話叫 "習慣性的申訴人",好像申訴太多會被點上標記特別對待似的,申訴或異議本是 人民受委屈時進行救濟的基本權益,任何人都不能剝奪或限制,跟申訴或異議次數有有何關係? 他們為什麼不去檢討,哪些惡警被民眾申訴或異議次數最多,不針對最原始的紅單亂源製造者, 只會對民眾開刀,算什麼大有為的政府?



[違規新聞] 耍特權 市議員逼警 銷7罰單 辯稱公務違規申訴免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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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簡述】

開車族收到罰單最是心痛,往往認命挨罰,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的座車積欠十張、共二萬二千元的逾期 交通違規罰單,她卻大剌剌召集北市警察局、交通單位等,施壓銷單,相關單位竟也以專案申訴方式為她撤銷七張罰單。厲耿 桂芳昨辯稱是執行公務才違規,但律師指現無法令規定公務車違規可免罰。學者昨痛批民代、警方特權 銷單,「都很可惡」。

【新聞評論】

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厲某某,被人揭發要求交通大隊消除她2萬元左右的汽車罰單,除了使人搖頭外, 更覺得這樣的議員、立委好像軍閥時代的老舊產物,滿腦子封建特權思想,完全沒有現代性,有人就說這 議員真相個癟三。

誰說台北市民有水準?像這種利用職權尋私的敗類政客竟也選得上?惡警亂開紅單已經讓老百姓嘔死了, 有人以 "服務" 選民申訴,請注意,是過期的申訴,竟也成功!警察局真也是他們開的? 昨日南部有交警私下抽單遭到圖利與妨害公務偵辦,那這些私相授受,許可沒有程序正義的申訴的大官, 該當何罪?

一個民代有什麼公務可以執行?跑攤嗎?開什麼玩笑,真是荒唐,可惡至極!

法律的原則之一就是沒有例外,而政府官員、執法人員最該信守法律,而立法委員更應遵從自己立的法 。如果自己立的法自己都不守,憑什麼要人民守?即使古代都有官員、儒生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的條例 ;也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,怎知到了21世紀,竟然還有立委、議員關說銷單,簡直不知羞恥。

其實,這項陋規由來已久,大家習以為常,更無犯法意識。立委、議員為自己、親友和選民銷單是司空 見慣之事,行之久遠,早已當成選民服務。希望警方把要求銷單的大傢伙的名單公布,或交給記者,又 不是國家機密,讓民眾看看那些人的嘴臉。

民眾有罰單也不該為難議員、警員,自認有錯繳了就是或是不服時進行申訴或異議;請託銷單其實是很 小家子氣、又拿不上檯面的癟三鬼祟行為。

蘋果日報當天的新聞披露後,到深夜為止就有128個 留言回應,全面都是聲討與不滿的留話,打破近幾年來的熱烈紀錄, 到第二天的電視新聞報導中,這個性耿的傢伙還對提問的記者咆?說:"你們以後不要找我為民服務了...", 實在令我感概萬千:

1. 看樣子新聞記者也常利用職權,借工作之便委請議員關說,甚至抽單!相信嗎?要不然她會這麼說?
2. 看來看去,記者、議員以及政府官員警政大官們,很少有好東西!
3. 最可憐得還是老百姓,還得積心處慮去對抗紅單!
4. 我一直搞不懂,議員的私事憑什麼叫警察或官員到議會的她的窩來開會,研討如何消單?又,那些官員出差的名目 是捨麼?民眾可以也這麼做嗎?
5. 交警的業務何時又多了一個替議員寫申訴書的工作項目?請公佈是哪一位交警?以後大家去找他寫!
6. 台北市交通大隊所發布的申訴成功率高達20%以上貼近30%,你相信嗎?球員兼裁判哪一個會吹哨說自己不對?
7. 啊!不如一輩子不開車不走路算了!免受這種氣!

【附記】

寫完這段話還是一肚子火,順便揭露以下一些特權處理交通罰單的手法:

常用特權的人:民代與助理、高階官員或警官、記者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加上本人資訊整理

手法1 透過關係要求交通大隊直接把違規照片或罰單抽走。
結果:「抽單」後罰單「消失」。

手法2 違規後立刻聯絡交通單位,要求勿在電腦內鍵入資料。
結果:罰單不存在;若被拖吊僅須繳拖吊與保管費。

手法3 把罰單直接「丟」給警員或官員,利益交換強迫對方處理。
結果:警方自掏腰包繳付或以其他名目報銷。

手法4 若罰單逾期須繳2倍罰鍰,透過裁決單位通融仍依罰單「原價」繳交。
結果:少付罰單逾期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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