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成功實例

實例八 貨車擋住員警視線誤判紅燈左轉 掌握竅門申訴奏效!

案情簡述

有一位從某律師事務所電郵信箱寄來給我們資料的的徐姓朋友,於民國97年7月7日上午11時許,在台北縣板橋市的長江路往四維路口, 被警察攔停舉發紅燈左轉,但實情為這位朋友在準備待轉的時候,被一台忽然往右邊停靠的貨車擋住,他只好等待四維路方向燈號由紅燈轉綠 燈時,從貨車旁鑽出而過了四維路口,而當時值勤的員警又恰巧站在騎樓下,因此被誤判為紅燈左轉。

這位徐先生過去從我們的網站以及論壇裡面,取得相當多的資訊,懂得如何提出婉轉說明警員誤判的原因, 與提出適切的照片說明,於是經過陳述之後立即獲得成功,為自己及他人節省許多寶貴的時間。

經過他的同意,我們將所收到的資料做適當的私密處理後,列出如下,最後並加上他在電子郵件上給我們網站簡短的意見。


徐先生簡單扼要的陳述書內容:

一、法規依據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二項
二、略
三、陳述內容補充摘要: 本人於97年7月7日上午11點左右,在板橋由長江路往四維路口的地方被警察開紅單舉發”紅燈左轉” 違規,可是本人並無如此情況,而是在當時準備待轉時,被一台忽然往右邊停靠的貨車擋住,我只好 等待四維路方向燈號由紅燈轉綠燈時,從貨車旁鑽出而過了四維路口,而恰巧值勤員警又站在騎樓下 ,卻誤判我為紅燈左轉,警方舉發的事實有誤,請查明事實。


陳述書附件:現場位置說明照片


警察局函覆公文:建請監理單位撤銷舉發



徐先生在電子郵件上給我們網站簡短的意見:

只要蒐證齊全,咬住警察的執勤上躲著的盲點,以視角上的無法全覽做攻擊點即可,我只有在 申訴這關,就直接成功了,還沒到異議的階段。

感謝版主的開板,讓我有了觀摩參考的例子去做申訴。